法律分析:(一)基础积分说明 

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

(二)阶梯(轮候)积分说明1.家庭申请人当前在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阶梯积分=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具有有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C5)的家庭主申请人,额外增加1个阶梯数;其他家庭申请人不额外增加阶梯数。

2.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求和后为其阶梯(轮候)积分。

注: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新政同时调整了指标申请和配置的时间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为配置三次,其中五月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轮候配置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同时,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照顾,通过赋予“无车家庭”明显高于个人的普通指标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量,优先解决“无车家庭”群体的拥车需求。

?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取消了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原政策规定,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须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时限后,将方便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间,也有利于进一步放缓机动车增长。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请获得更新指标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

我觉得应该以无车家庭为基础,作为摇号的基础,个人如果在一个家庭中,其他人名下有车的话,就应该禁止摇号,或者说十年内禁止摇号,因为以家庭为单位的摇号,如果你中了的话,其他成员十年内是禁止摇号的,这样才会更公平!否则的话,即使你家庭的中签率是1000倍,也有可能摇不中,而刚申请的个人,即使中签率只有一倍的人,也能中签!

对于摇号的问题,觉得摇号的方式不太好,第一,它限制了出行自由,不太人性化。第二,它阻碍了经济发展,车企卖不动车!建议是,第一,允许自由买卖!一个家庭买10辆车也没事。第二,限制家庭上路的车辆,比如一个家庭只有一辆车可以上路,这个可以实行摇号制!应该把摇号放在出行的车辆上,而不是车辆的买卖上!

要是让非京籍的把京牌退出来,估计能缓和不少。其实车牌不是车辆,车牌是社会资源分配结果,因为不是购买牌照所取得的。北京车牌照应该满足北京市民家庭使用。外地市民可以在当地注册车牌。车牌就应该按照户籍所在地资源配置。

不过这个新政还有漏洞还是很大啊,如果一人名下很多个指标,可以分别转移给妻子(丈夫)、父母,丈夫(妻子)获得后立刻可以转移给自己的父母,父母又可以转移给其他子女,也就是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再次可以转移给自己的妻子(丈夫)。

对于这个新政你们有话说吗?无车的家庭应该怎么获取车牌?